廣東省水利水電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連州分公司:
本委于2024年9月30日立案受理申請人舒先靈與你單位關于工傷保險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連勞人仲案字〔2024〕99號),申請人要求:1、與你單位自2024年9月5日起解除勞動關系;2、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共計172635.44元。
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該案應訴通知書、申請書副本、申請人證據(jù)副本、開庭通知書,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本委定于2024年11月26日下午15時30分在連州市連州大道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仲裁庭開庭審理該案,如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將作缺席審理,并作出裁決。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連州市連州大道西119號
經(jīng) 辦 人:潘迪云、黃衛(wèi)裙、陳代成、馮子珊、易碧瑩
聯(lián)系電話:0763-6667539
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